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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0.5W的公众对讲机无需无委批准使用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9日标签: 2970人浏览过

据新疆乌鲁木齐市无线电管理局业务科科长郭川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暂行规定》,除了发射功率在100毫瓦以下的微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发射功率小于或等于0.5瓦的公众对讲机使用时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外,使用其他对讲机,都应该到无线电管理部门办理申请频率手续,领取合法频率后才能购买使用。而且机身上有型号核准代码的对讲机才允许买卖。销售者在销售对讲机时也须查验由无线电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手续并对购买者的个人信息进行登记,上报无线电管理部门。

小于0.5W的公众对讲机无需无委批准使用

个人或单位未经批准使用对讲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无线电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奉。

非法使用对讲机占用有限的空中无线电频率资源,对民航、铁路、等部门的无线电通讯设备会造成干扰,导致有用接收信号质量下降、信息误差或丢失,甚至阻断通讯的现象,严重时可能会造成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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